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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:4995 | 留言者名称:小清 标题:TSC-342驱动是否能直接刻录成光盘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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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区:福建 留言时间: 2004-12-27 8:19:35 |
专家解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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条码小知识: |
商品代码的编制原则 唯一性:同种规格同种产品对应同一个产品代码,同种产品不同规格应对应不同的产品代码。 根据产品的不同性质,如:重量、包装、规格、气味、颜色、形状等等,赋予不同的商品代码。 永久性:产品代码一经分配,就不再更改,并且是终身的。当此种产品不再生产时,其对应的 产品代码只能搁置起来,不得重复起用再分配给其它的商品。 无含义:为了保证代码有足够的容量以适应产品频繁的更新换代的需要,最好采用无含义的顺 序码。 商品号是依照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单位,分别由申请厂商自由设定,其基本设定原则如下: 1、食品、杂货类 可依下列情形,分别设定不同之商品代号: (1)商品名称不同时; (2)售价不同时,如10元,20元等; (3)容量或重量不同时,如100克、200克等; (4)包装形式不同时,如罐装、瓶装、袋装等; (5)零售单位不同时,如一个,2个、半打、1打等; (6)原料或品质不同时;如同为咖啡但其产地不同; (7)大小不同时,如大、中、小号等; (8)同为成套商品,但组成的商品不同或售价不同时; 2、衣料、服装业 可以下列情形,分别设定商品代码: (1)品牌不同的商品 (2)出厂厂名不同的商品 (3)售价不同的商品 (4)质料不同的商品,如100%纯棉,50%含棉; (5)零售单位不同的商品,如1件装,1打装; (6)尺码不同的商品,如XL(特大)、L(大)、M(中)、S(小)等; (7)组合商品其价格或组合方式不同的商品 3、新号码与旧号码 若为新上市的商品,应使用新号码;而已编列号码的旧商品,若其包装或容量等改变时, 也应重新设定新号码。其有关之设定原则整理如下: 4、促销商品的商品代码 制造商可发售商为了达到销售目标,常采用各种促销活动。促销旧商品,可沿用旧号码, 促销新商品时,则用新号码。 |